技术服务合同是规范技术服务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,其内容需包含以下主要条款:
项目名称 委托方提出的技术服务项目名称应明确无误。 及要求 委托方明确的技术服务内容及其应达到的具体要求需详细列出。
培训计划 双方确认的培训方案、实施进度、培训期限、具体地点和开展方式需明确。
师资要求 委托方对教员的专业资历、工作经验及其他具体要求需明确规定。
培训人员 委托方需说明培训人员的具体数量,以及对受托方指定接受培训人员的技术能力和学历要求。
费用承担 经协商一致确定的教员、学员的食宿交通、教材等费用及其他可能产生的支出由双方另行商定。
物质条件 培训所需的必要物质条件(如教室设备、教具等)及双方协作解决的事项需明确。
考核方法 学员的水平验收和考核方法、标准(如实际操作评估、理论考试、现场答辩等)需详细说明。
报酬方式 委托方支付报酬的金额、时间、方式和地点需明确规定。
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及承担方式需详细说明。
十一、违约金及赔偿 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及数额需明确规定。
十二、争议解决 双方在遇到争议时的解决方式需明确。
十三、其他约定 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。
技术服务合同可由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直接协商后签订,也可以通过中介机构协商签订,无论采取何种方式,均需符合技术服务合同的特征,不能遗漏主要条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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