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,人们的收入增加,闲暇时间增多,在物质需求得到满足后,人们开始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满足,而旅游活动,正是这样一种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高消费形态,关于其性质,学术界有着不同的观点:有人视其为经济现象,亦有人视其为社会文化活动,本文则认为,旅游活动的核心属性是其文化性,它是集多种元素于一体的综合性社会活动。
旅游活动是一个复杂的矛盾统一体,最核心的矛盾是旅游需求与旅游供给之间的矛盾,旅游者是产生旅游需求的主体,而旅游产品经营者如旅行社等则是提供旅游供给的实体,这一矛盾也直接体现在旅游者与旅游产品经营者之间。
从旅游者的角度来看,他们的旅游活动类型丰富多样,无论是观光旅游、寻根探亲访友、会议旅游,还是宗教朝圣、度假疗养、体育探险等,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开阔眼界、增长知识、陶冶情操,这些活动本质上都是一种文化体验,使人在旅行中变得更加聪明,情感得到升华。
而从旅游产品经营者的角度来看,他们主要包括旅行社、交通客运部门以及以旅游饭店为代表的住宿部门,这些部门共同构成了旅游业的三大支柱,通过组织安排旅游活动,为旅游者提供必要的服务,从而获取经济效益,这决定了旅游业具有经济性质,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从辩证的角度看,旅游活动的主要矛盾是旅游者与旅游产品经营者之间的矛盾,但在这对矛盾中,更重要的是旅游者的学习与成长,旅游不仅是娱乐和放松的途径,更是一个学习的过程,人们可以在旅行中了解当地的历史文化、风土人情,学习书本以外的知识,旅行也是一种社会实践,人们在旅行中结识新朋友,加强团队合作精神。
我们可以说,旅游活动的性质首先是一种学习之旅,它让人们在游历中增长知识、开阔眼界,它也是一种娱乐和放松的旅程,使人们在繁忙的生活中找到片刻的宁静并放松身心,它还是一种实践之旅,通过旅行人们可以加强社会联系和团队合作精神。
旅游业的发展不仅满足了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,还推动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,它促进了商业、饮食服务、旅馆业、交通等多个领域的发展,为这些领域提供了改进和完善的机会,同时也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注入了活力,随着社会的进步,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,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