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有哪些,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有哪些规定?
根据相关法规,以下所列区域被视为禁止地带,禁止各类非法行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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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定自然景观区域:
- 中国八大奇迹之一(如长城、故宫、兵马俑等)以及其周边区域,因其独特的自然风光和历史文化背景而受保护。
- 北京的国家森林公园(如香山、颐和园、紫竹院)、八达岭长城等众多知名景区。
- 瑞士日内瓦湖畔的阿尔卑斯山脉和一系列国家保护区,内含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历史遗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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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遗迹与文化遗产区:
- 西递宏村、宏村古民居群、平遥古城等地,代表了明清时期的江南水乡文化和传统文化。
- 北京市的历史遗址公园(如天安门广场、中山公园、北京大学红楼等),集中展示北京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城市化进程中的变迁痕迹。
- 西藏纳木错、阿里地区的日土、措勤等藏传佛教圣地,因其世界级自然景观和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而备受国内外游客喜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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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机构活动限定保护区:
- 八达岭长城、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所在的行政区域为一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,其设立及使用管理需经国务院批准并公布。
- 地方各级政府因工作需要举办涉及旅游业、宗教、林业等相关领域的专业性会议时,如需到上述地区参会,需得到本级政府批准后,按照相应级别的保护区管理制度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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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保护与土地利用政策监管区:
- 对于自然环境敏感区域(如森林、湿地、海洋等),通过制定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,防止人为活动对其破坏。
- 在允许开展的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中,应严格遵循自然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法律法规,保障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与稳定性。
- 各级政府部门应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机制,监测、评估和管控区域内自然环境变化和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影响,对违反环保要求的行为进行严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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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安全与公共卫生保护区:
- 环境风险较高的山区、湖泊等户外活动区域,实施严格的安全管理和卫生防护措施,保证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。
- 加强公共环境卫生管理,提高旅游设施质量,提供舒适的游览体验。
-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,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疾病,维护旅游资源的持续稳定运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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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场所垃圾投放区:
- 风景名胜区、旅游景区及其他公共场所应加强垃圾分类和收集处理,合理安排废物填埋场和处置设施,减少环境污染。
- 对游客产生的废弃物,可设置专门的回收点和容器,鼓励文明旅游,提倡绿色出行方式,有效防止随意丢弃带来的负面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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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警示区域:
- 根据部分医疗、康复、养老等需求,划定特定区域实行特殊群体限行和区域限制。
- 在科学规划和设计的基础上,合理配置医疗机构、疗养院等服务设施,提供高品质医疗服务,提升游客的生命安全保障水平。
- 严格执行医学科研成果与知识产权保护政策,避免过度商业化和滥用研究成果引发的生态危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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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定民俗风情区:
- 将中国传统民间艺术、特色手工艺制作技艺等列入文物保护范围,通过文化旅游、教育展示等形式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,丰富游客的文化生活体验。
- 对于民族传统节日庆典、民族风情表演等活动场所,设定特定时间段和区域的通行限制,确保观众可以欣赏到传统的民族文化习俗。
- 强化文化多样性保护与对外交流协调,通过搭建文化交流平台,促进不同民族间的人文交融与深度对话,增强全社会对民族文化认同感。
为保障风景名胜区的完整性、独特性、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,应从以上角度强化法规约束、严格环境监管、积极推广环保理念、优化旅游功能、落实健康保障、妥善安排公共空间、推行民俗风情保护等多个层面采取行动,做到“禁止”与“规范”的有机统一,让美丽的风景名胜区永葆生机活力,成为社会和谐发展的象征和人类共同的精神家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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